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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商报讯(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)9月6日,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光大永明人寿陕西分公司”)因存在欺骗投保人;编制虚假的报告、报表、文件、资料;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。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对光大永明人寿陕西分公司给予警告,合计处以33万元罚款;对杨博给予警告,并合计处以2.5万元罚款;对冯小妮给予警告,并处0.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图片来源: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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