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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针对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,阆中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职责,印发了《关于集中整治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管理“乱象”的通知》,对农贸市场开展集中整治。

一、及时更新公开公示信息。督促市场管理方及时更新完善农贸市场出入口检验标牌,如农产品、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制度、市场分布示意图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公示栏、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市场管理人员信息公示栏等,避免出现标牌陈旧或不健全等问题。

二、严禁场内私拉乱接乱贴。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,针对场内电线乱拉乱接、广告乱挂乱贴、跨门槛经营、占道经营等问题,及时与市场管理方沟通协调,督促整改。

三、整治环境卫生脏乱臭差。督促市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,一是督促市场安排专(兼)职保洁人员,统一佩戴保洁标志;二是督促市场功能分区,划行归市;三是督促市场做好白条鸡鸭销售区的消毒工作。

四、维护秩序严防误导欺诈。及时制止部分经营户不亮照亮证经营、不明码标价、使用“加厚袋”等不规范经营行为,对不遵守法规的经营者,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,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同时督促市场业主设置公平秤,进一步规范民生计量领域市场经营秩序,避免经营者“鬼秤”出现。

五、树牢防线杜绝安全隐患。筑牢食品安全防线,严格规范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,完善农产品溯源机制,规范食品贮存,健全场内三防设施,提高市场业主食品快检室实际使用率,全力消除集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。

农贸市场一头连着市场经营户,一头连着普通消费者,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。下一步,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将对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,全面推进农贸市场“乱象”整治,助力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,确保市民放心消费,进一步提升市民幸福感。(廖峻霈)

编辑:孙家钰 校对:张可 审核:申涵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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